Workflow
捷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6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对相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