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8月)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管 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 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订立未来重大 经营计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五)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