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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8月)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质量,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规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 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负责人为专职, 由总经理办公会任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 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等; (三)专门委员会(如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