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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细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山东 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但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以下统称"总经 理")、副总经理(副总裁)(以下统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