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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8月)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