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完全独立、 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各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通过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彤 郭澳 吴韬 2024 年 9 月 1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