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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张金鑫 姜涟 陈鑫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下属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下属子公 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发生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