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 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 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 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