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下属子公司日常业务的 需要,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 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发生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本次担 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