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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恒泰:内部审计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 及《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部门(单位),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 门、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 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