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进行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工作由 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 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证券办公室为内幕 信息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