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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尔佳: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 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 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认定的 关联方。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均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的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