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第一条 为了加强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规范、诚信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