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监事会议事规则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会议是监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监事按照规定参加监事会会议是履行 监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 第三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对公 司财务、董事会及其成员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 防止其滥用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3人组成,监事会应当包 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所占比例不得低于 1/3,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股东大会选 举和罢免。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