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公司章程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公司由哈尔滨敷尔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230103MA1AU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