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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尔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和《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经审核,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 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 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孝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