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关于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哈尔滨敷尔 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敷尔佳"、"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敷尔 佳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 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