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关 于 南 京 通达 海 科技 股 份有 限 公司 2023 年 限制 性 股票 激 励计 划 首 次 授 予 限制 性 股票 相 关事 项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苏 同 律 证 字 ( 2023) 第 285 号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23)第 285 号 致: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接受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南京通达 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