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金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 外,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