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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同创: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概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 号"文注册同意,并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59,336,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0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63,21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1.9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412,894 股,占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总股本 76,065,000 股的 1.86%,限售期为自 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 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76,000,000 股,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