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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8月修订)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向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运 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经理层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 作,作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负责协调与股东关系,增强公司透明度;处理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媒体的关 系,搞好公共关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工作三年以上; 1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