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仁 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仁信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 号)核 准,仁信新材本次公开发行 3,623.00 万股新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6,661.64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