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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关联交 易,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 范。 公司应当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确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 整。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查阅关 联人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在各自权限 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