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信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展的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中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当然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