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联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