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保障各委员独立、 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溯联塑 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