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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 备工作。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非常设人员 和常设人员组成,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自然加入评审小组。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