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不应少于15日,对公 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第五条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