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人健康: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其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不存在影响评估结论公允性的情形;本次交易为市场化交易,交易定价由交易各 方根据评估结论并经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祥安、浙江自贸区雪源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计持有的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拟在第四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