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7,000.0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行为没有与募 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