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大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 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 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