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 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珠海市智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人,就公司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追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 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1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 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