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生科:《公司章程》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 第四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8 | | --- | --- | ---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59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60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60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61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63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6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金凯(辽宁)化工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