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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 作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通过开立募集资金 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753.0217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