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远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通"或"公司")持 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中远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3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175,43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210.5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65.04 万元(不含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