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竞科技: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管理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儒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监控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第一节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的 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