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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 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合理;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朱军生、赵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