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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科技: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人周少华作为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德科技"或"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2) 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意受让,在同等条件下按法定程序优先收购本 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的有关股权、资产和业务; (3)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意受让,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 无条件接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出的可消除竞争的其他措施。 5、本承诺函自签署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自本 函生效至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的任何时候,本人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函 所作的承诺及保证义务;对于违反本函承诺及保证义务的,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 且有效的措施及时纠正消除由此造成公司的不利影响,并对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4-2-1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同意并自愿接受国家证券监管机 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履行本函之承诺及保证义务情况的持续监管。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 于本人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或间接控股公司)未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 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