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 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 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序号 | 承诺事项 | 页码 | | --- | --- | --- | | 1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 1 | | 2 | 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51 | | 3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73 | | 4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107 | | 5 |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109 | | 6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145 | | 7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91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鉴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企业就所持发 行人股份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若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股票连续 20个交易目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