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公司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的任职资格、权利及义务,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 则作了详细规定。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65 次董事会,公 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决议的内 容及签署等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其他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 有效,不存在董事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 事的任职资格、监事会组成、监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作了详细规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