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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3条 公司遵循以下原则确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与薪酬 标准: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4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大会负责 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 第5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