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 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5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2,30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22.8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52,776.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280.78万元,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