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3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构成 第4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