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 "《上市规则》")《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及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80条第二款、第81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3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 外部相关人员,具体范围包括: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的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