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重 大交易决策的科学、规范和正确,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惠 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交易决策行为。 第3条 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要 求,公司关于投资及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4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 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 买、出售此类资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