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5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2,30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22.8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52,776.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280.7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6日全部到 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81号的《验资报告》,并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 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柏新材"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