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如下: (1) 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 将认真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人已作出的相关 承诺,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 本人在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 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 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