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 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 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 融资融券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