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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奕智能: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 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 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 害的理由,公司是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参股且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 的关联法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 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