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委 员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委员代其行使职权。主任委员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